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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投顾能取代人工吗

时间:2024-06-25 15:12:03    来源:互联网

智能投顾能取代人工吗?

现在谈智能投顾有点缥缈!投顾之风都没有兴起,更何谈智能投顾,大伙儿平常炒股用到投顾吗?

1.政策限制智能投顾

智能投顾首先第一个要过的是政策关,目前《证券投顾业务暂行规定》,智能投顾现在只允许做投资建议,不能从事资产管理;

目前国内已经有一大批玩家涌入了智能投顾市场,但现在的问题核心在市场前景不大。

2.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也有待提高;

智能投顾的核心在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一系列的技术成熟,而且目前国内金融产品比较匮乏,大家能想到的,金融产品相对成熟的除了股票、货币基金,还有啥?债券现在做的人都不多。

机器人的投资策略恐怕很难施展开来,而且数据也比较缺乏。智能投顾,是需要金融数据库和其他数据库融合起来,才能产生一个比较有效的策略。

而且,投资模型能不能跑赢大盘?这应该是算是最低的要求了吧,还是需要很长的时间验证的。

3.投资者结构

国内更多以散户为主,投机,追求短线收益的多。而美国大多家庭更加偏向于被动投资。投顾市场大,智能投顾就更受欢迎一点。

4.收费高

目前,已有的智能投顾价格都比较高,因为本身客户就比较少。而美国的客户群体庞大,收费相较于传统的资产管理低。

朋友欠钱不还,可以把债权卖给讨债公司吗?

谢谢邀请。

这个属于债权转让。

根据《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是法律赋予债权认定权利,所以除非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不得转让,则依法可以进行债权转让。

需要提醒的是,债权转让中有一个通知生效规定。《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只是规定通知义务,通知主体并未限定只能由原债权人履行,所以原债权人委托新的受让人进行债权转让的通知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当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在未征得新的受让人同意的情况下原债权人不得撤销。

当然,是否将债权转让协议向债务人送达不影响债权转让协议本身的效力,只是通知才能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

特别注意一点,若是原债权有担保,根据《担保法》规定,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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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朋友欠钱不还,你可以把债权转让给别人。这个在法律上属于债权转让。至于受让人是讨债公司还是自然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债权转让要件,受让主体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我曾经经手过的一个案件,是A公司向夫妻俩小王和小李借款,并且出具了借条。之后该公司一直未向小王和小李偿还借款,夫妻两就与B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并委托b公司的员工将债权转让通知书,邮寄给a公司,A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签收了该通知。b公司与a公司之间存在账务往来,B公司尚欠a公司货款,一直主张以该债权抵销货款。但a公司拒绝抵销,认为该债权转让并未得到其同意。后来b公司委托我起诉为公司,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后来经一审判决,认可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a公司向b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二审也维持了一审原判。

所以法律上是支持债权转让的。但是你必须根据法律规定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最好是以书面通知邮寄的方式,并保留好相关通知书及邮单,为今后可能的诉讼保留好证据。如果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就不能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还是只能由原债权人享有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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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债权转让。

根据《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是法律赋予债权认定权利,所以除非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不得转让,则依法可以进行债权转让。

需要提醒的是,债权转让中有一个通知生效规定。《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只是规定通知义务,通知主体并未限定只能由原债权人履行,所以原债权人委托新的受让人进行债权转让的通知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当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在未征得新的受让人同意的情况下原债权人不得撤销。

当然,是否将债权转让协议向债务人送达不影响债权转让协议本身的效力,只是通知才能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

特别注意一点,若是原债权有担保,根据《担保法》规定,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本回答为西安鼎昂全自动智能量化炒币机器人张沫允(历时收益,数据核对,实况直播)个人发表观点。

中国基建基金REITs横空出世,10万亿新基建全民可参与,你愿意投资新基建吗?你觉得风险大吗?

智能投顾能取代人工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风险需要收益作为对标,才有探讨的价值。

任何抛开收益讲风险的问题,都属于无趣的人。因为风险无处不在,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幸运看到第二天的太阳,又何必执着于绝对的风险。

同理,任何抛开风险讲收益的问题,都是耍流氓的人,所有的收益都是建立在风险的基础上,真正绝对无风险的收益地球上不存在。

所以,您的问题应该是如何看待和衡量基建基金REITs 的风险和收益比较合理。

我来补充解释一下此投资品的因缘,REITs源于美国,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指专门持有房地产及其抵押贷款相关的资产类别的投资基金。发行的形式有公募也有私募,既可以开放也可以封闭运作。其本质上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形式,也就是向投资者发行的一种收益凭证,或者股权。具体是把资产池中的定向类别资产进行分割,向投资者出售份额,并通过各实体项目运作把资产红利及收益回报给投资人。

而4.30证监会及发改委发布的RETTs试点通知,主要聚焦于新基建,交通,能源,仓储物流,环保,网络信息,园区开发七大领域。

回到您的问题,怎么看待投资这类基金的风险和收益。

我觉得依照主次不同,需要考虑几点依次包括:

此类投资的损益分布概率,大体上与国家顶层政策实施的顺利程度相关。

也就是说,投资回报与国运伴行。这是宏观层面的考虑。

二十年前我们把房产定为支柱产业,随后二十年当房产真的成为支柱产业的时候,跟进的小伙伴都知道发生了什么结果。

在大的宏观层面上,我个人认为,中国崛起以及大湾区发展等具体规划项目,机会大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