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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段直字正卿,泽州晋城人。至元十一年,河北、河东、山东盗贼充斥,直聚其乡党族属,结垒自保。世祖命大将略地晋城,直以其众归之,幕府承制,署直潞州元帅府右监军。其后论功行赏,分土世守,命直佩金符,为泽州长官。
泽民多避兵未还者,直命籍其田庐于亲戚邻人之户,且约曰:“俟业主至,当析而归之。” 逃民闻之多来还者命归其田庐如约民得安业。素无产者,则出粟赈之;为他郡所俘掠者,出财购之;以兵死而暴露者,收而瘗之。 未几,泽为乐土。
(节选自《元史•段直传》)
译文:
段直字正卿,是泽州晋城人。至元十一年,河北、河东、山东等地盗贼遍地,段直把亲友族人召集起来,修建营寨来自卫。世祖派大将攻打晋城,段直带领乡勇归顺,衙门得到延续,委任段直作潞州元帅府右监军。其后论功行赏,分封土地世代享用,允许段直戴金制的官符,作了泽州的长官。
泽州的百姓大多躲避战乱未归,段直让手下把他们的田地屋舍登记在亲戚或邻居的名下,并且约定说:“等到业主回来时,一定要完完整整地归还。”流亡的百姓听说后,大部分都回来了;亲友们如约归还了土地房产,老百姓得以安居乐业。一直没有田产的,官府就出粮谷帮助他;被别的郡县逮捕或劫掠的人,官府出钱赎回;死于战乱而曝尸荒野的,官府出钱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