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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例题解析

时间:2024-08-21 15:12:01    来源:互联网

民法例题解析?

很高兴受邀回答这个问题!

民法例题解析

看到问题描述觉得很是可笑,李四难道真的是想耍赖不成?要做一个合格的耍赖者,那么真的要对法律不仅熟悉了解,还要灵活应用。很可惜李四算尽了心机,却疏忽大意,将“欠条”等同于“借条”,而错误适用法律,实在可笑可悲!言归正题来讲述一下,还请各位看官自己划重点:

1、借条:借他人或其他组织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时打条人收回借条作废或者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代表的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即简单讲,就是单纯的借钱或借物。不需要证据佐证,不会发生和稀泥的情况。

问题中,张三借给李四的20万元,就是纯属的单纯借款,所以李四向张三出具借条是正确的。

2、欠条:虽然与“借条”仅仅一字之差,和借条意思差不多,但是欠条适用于由于某事而造成的欠款。一般都会产生一个为何,因何,怎么欠钱的问题。经常会产生一些和稀泥的情况,更有甚者打了欠条也白打。

比如张三送货给李四,货款20万,李四暂时没有钱支付,此时应当向张三出具欠条。那么这个20万受法律保护。若张三与李四赌博,李四向张三借了20万又去赌博,那么此时出具的欠条就不受法律保护。

3、借条和欠条形成的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还款这一时间的约定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际上,债务人会有意无意的漏写这一日期,或者故意具体写“月和日”,不写具体“年”,到底是哪年还不知道了。又或者故意玩弄文字游戏,笼统的写“一年后”,那么到底是一年,还是三年,还是更久?这些书写方式都增大了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不明确,也容易引发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借条上的还款日必须要明确“年月日”。当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以随时归还,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