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21世纪财经在线|世财网
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等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以下简称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一般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债券资金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第四条 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但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
第五条 一般债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
第六条 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般债券信用评级,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与信用评级机构签署信用评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信用评级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信用评级工作,遵守信用评级规定与业务规范,及时发布信用评级报告。
第八条 各地应及时披露一般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债务情况等。
第九条 信息披露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来政府通过发债在市场上融资并增加公共支出是属于积极的财政政策,但是债务如果不是在市场上向私人机构或个人出售,而是直接卖给央行, 这是政府债务的货币化,相当于央行直接增加增加了银行体系的货币,是货币政策的范畴了。
而政府向私人机构或个人出售债券并没有增加银行体系的货币供给,所以没有货币政策的参与。
又称“市政债券”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其目的是为了筹集足够的资金运用于修造公路、开办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
地方债券最明显的好处就是税收方面的优惠,这是最主要特征,也是最能吸引投资者的地方。地方债券一般在券面上载明固定的利息率,所以收入稳定,且一般而言地方债券信用都比较高。同政府公债一样,地方债券的期限也分为长期、中期、短期3种,以便于投资者进行债券到期结构的搭配,确保完全和较高的收益水平。地方债券按照发行的部门及收益水平分为:普通责任债券、收益债券、工业收益债券及有限责任公债等。债券杠杆率是指一种衡量债券所占公司资本百分比的杠杆比率。是公司债务对公司自有资本之比。任何超过33%的债券比率都说明公司的杠杆水平高于业界均值,不过公共事业单位不在此范围内,通常公共事业单位的债券比率会高于该水平。债券比率是用来确认债券发行人财务健康状况的多种比率之一。
债券资金项目指的是债券发行的主体在一定的时间内,为了完成某些项目建设而以发行债券的方式积攒资金。债券资金项目的发行主体可以是国家、地方政府或者企业等,以国家为主要单位发行,则被称为国债项目资金,如果是以地方政府作为发行主体,则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这些资金都会用在对地方公共设施的建设上。
债券简介

债券具体是指以金融契约的形式向投资者们筹集资金时所发行的一种凭证。债券的英文名是Bonds,属于有价证券的类型之一,并且一般情况下,债券的利息都是由发行单位提前制定好的。债券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依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以分成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三种类型,依据财产担保情况的不同进行划分,又可以分成信用债券和抵押债券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