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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债券的发行主体划分,可分为:
1、国债。是指由中央政府直接发行的债券;
2、政府机构债。是指由中央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
3、地方债。由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
4、公司债。是指股份公司发行的债券,通常也泛指企业发行的债券。
5、金融债。是指由银行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6、外国债。由外国政府、外国法人或国际机构发行的债券。
(2)按付息形式划分,可分为:
1、付息债券。付息债券是按照票面载明的利率或票面载明的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又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固定利率的付息债券通常在券面上附有息票,在规定的时期内以息票++方式支付利息。浮动利率的付息债券是指利率随着市场利率浮动的债券。
2、贴现国债。是指券面上不附息票、发行时按低于面额的价格发行,在兑付时按照面额兑付的债券。美国的短期国库券和日本的贴现国债都属于这种形式的债券。
3、转换公司债。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该发行公司股票权利的一种公司债券。如果不希望转换成股票,也可以继续作为附息债券持有。
4、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是在一定条件下该公司债券的持有者,可以按所规定的价格向发行公司请示认购新股票的一种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即使行使了认购新股票的权利,其债券仍可以作为普通公司债券。
我国目前发行的基本上是固定利率付息国债,到期一次支付本息。1993年曾对机构发行按年付息的国库券。
(3)按照有无抵押划分,可分为:
1、信用债券。亦称无担保债券,是仅凭债券发行者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抵押品作担保的债券。一般包括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欧洲货币市场的主要业务分为三大类:
(一)欧洲短期资金借贷市场
欧洲短期借贷市场形成最早,规模最大,其余两个市场都是在短期资金借贷市场发展的基础上衍生形成的。接受短期外币存款并提供1年或1年以内的短期贷款是欧洲短期资金借贷市场的主要功能。
(二)欧洲中长期借贷市场
在欧洲短期借贷市场发展的同时,欧洲中长期借贷市场也急剧发展壮大。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一般将1年以上至5年期的贷款为中期贷款,5年以上的贷款为长期贷款。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般不再将两者期限严格划分,而将期限在1年以上至10年左右的贷款,统称为中长期贷款。
(三)欧洲债券市场
各国大工商企业、地方政府、团体以及一些国际组织,为了筹措中长期资金,在欧洲货币市场上发行的以市场所在国家以外的货币所标示的债券称为欧洲债券。进行欧洲债券交易的场所即为欧洲债券市场。
叫做欧洲债券
即是票面金额货币并非发行国家当地货币的债券。是指以外在通货为单位,在本国外在通货市场进行买卖的债券。ps:武士债券是在日本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外国债券,即日本以外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国际组织在日本国内市场发行的、以日元为计值货币的债券。你所说的债券是以美元计价的故应属于欧洲债券而不是武士债券
典型的境外债券包括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外国债券是指某一国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债券的面值货币和发行市场属于非发行人所在国。欧洲债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发行以第三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债券,也就是说,债券的面值货币和发行市场分属不同的国家。